
代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。这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反映了遗嘱人的意愿,并且满足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关于代书遗嘱的法定条件。这些条件包括:
1.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;
2. 代书人、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,并注明年、月、日;
3. 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。
代书遗嘱的核心在于准确传达遗嘱人的意愿,因此遗嘱人口述的内容必须由见证人如实记录,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代书遗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?
如何确保遗嘱内容真实有效?
代书遗嘱中遗嘱人如何签名?